消 防 维 保 工 作 告 知 单
消 防 维 保 工 作 告 知 单
为更好的开展本项目的消防工作,为贵司消防管理提供科学决策,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,消除火灾隐患,避免出现不正常状况、及消防管理误区,特提示如下:
一、贵司应按照消防相关规定,做好下述重点工作:
1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;
2、制定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、实行每日24 h 专人值班制度,持证上岗(配备4~6人)
3、建立有效巡查制度,掌握消防设施的状况,发现问题(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工作或漏水、漏电等事故时)及时紧急处理、并通知我司维修处理;
4、涉及消防设施改造尽量交由我司实施,不要擅自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消防设施改造,避免出现消防设施破坏及责任纠纷;
5、任何人均不应擅自操作变更消防设施状态(包括业主),所有操作变更活动均需让维保单位知晓并同意,否则出现问题要由相关失责人员承担责任;
6、消防设施出现问题时,应尽快批准确定整改方案、保证消防整改经费、及时采购需更换的材料设备等,以便我司尽快修复,确保通过消防部门检查;
7、按照《消防法》、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(修订) 》(公安部令第120号)、《江苏省消防条例》《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的 维 护 管 理》(G A 58 7- 2 0 05)等消防相关规定(详见附件),做好各项管理工作;
二、我司所开展的维保工作,仅对维保时、及维修时的消防设施状况负责;
贵司消防巡查时应及时发现消防设施异常问题并告知我司(如出现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工作或漏水、漏电等事故),否则我司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;
望贵司领导充分重视上述建议,互相密切配合,共同做好消防管理工作。
顺颂
商祺!
江苏志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
2017年6月1日